[重要公告]敬請車主不要改裝非法元件,以免受環保署開罰及影響保固權利!
ㄧ、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管制政策,務必告知車主切勿改裝非法元件以免受罰,相關法令如下:
(一)、法令依據:
1.影響行車安全: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第1項第2款後段之規定「擅自增、減、變更
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」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900元以上1,800元以下罰鍰。
2.製造噪音: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 項第3款規定「拆除消音器,或以其他方式造
成噪音」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6,000元以上24,000元以下罰鍰,並當場禁止其駕駛。
(二)、取締標準:
1.改裝排氣管未安裝防燙隔熱裝置或拆除消音器都屬違規行為。
2.其他如有燈光(包含非法改裝HID頭燈及不合乎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之尾燈、煞車燈、方向燈…
等等)、號牌架、擋泥板拆除、改把手、無照後鏡…等不符規定行為者,視實際情況取締。
3.噪音部分以攔檢地點之環境音量做為基準,並對遭攔停之改裝車輛進行噪音檢測,環保局所
量測之噪音值,係用以評量機動車輛所產生之噪音是否將對環境安寧有所影響,如檢測音量
大於現場環境音量10分貝以上,即將檢測數值供予現場員警做為取締參考。
二、本公司所授權之經分銷商及服務據點販售之臺灣東風小康車輛,均取得政府所公告「車輛型
式安全審驗合格證明、污染、噪音、車輛容許耗用能源標準及檢查管理辦法」等法規合格證
明。
三、保固權利與責任,如下說明:
東風小康汽車車主:
保固規範與保固權利,請依隨車附之「保固暨服務手冊」規定憑辦;但是凡有下列情形之一
者,而導致相關零件的損壞,雖在保固期間內,公司歉難索賠或保固處理:
(1)使用非原廠指定零件或配附件。
(2)使用非原廠建議指定等級之油品類或添加劑產品者。
(3)未按車主手冊之說明實施定期保養導致損壞者。
(4)改造、拆卸、加裝或變更原廠設計或規格者。
(5)由非指定服務廠檢修者。
(6)不當操作所引發之故障者。
(7)車輛曾經遺失者。